国庆7天小长假,租车生意火爆,小心这些合同陷阱

 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简单的自驾游已经满足不了大众所需了,人们纷纷开始选择租车自驾游。

因为多数人考虑到家庭实用性,选购了三厢轿车或者两厢轿车,即使目前市面上比较火热的SUV,也仅能满足一个五口之家,但凡多一个人都只能选择公共出行。

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出行前,选择租一辆MPV,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多人出行,还能让自己的爱车暂且歇息一段时间。


也正是由于人们的大量需求,导致汽车租赁业日常火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涌入到这个行业当中来,随即带来的就是不完善的租车流程,以及更多的租车陷阱。

01 租车出行为方便,谁成想陷入赔偿纠纷

北京的刘先生一家想在五一期间外出游玩,自己和妻子、两个孩子再加上父母,六个人就超出了普通小客车的额定载客人数。

所以刘先生打算租一辆7座的MPV,经过上网搜索,刘先生最终锁定了一家比较小众的汽车租赁公司。

之所以会选择小众租赁公司,而不是神州、首汽这种大企业,主要还是因为价格比较便宜,一辆GL8 ES,每天租金相对要便宜100-200左右。


于是刘先生就和该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交了2万押金和4天的租金3200元,最后经过简单的验车,刘先生把车就开走了。

等用完车去还车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因为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交了2万押金,现在租赁公司不给退了,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合同中明确规定该车辆不能出京,且有额定公里数,经过核实发现,您驾驶车辆出过京,且行驶里程超出约400公里,所以押金是不退的”。

而刘先生由于当时没仔细看合同,不知道这些条款,最终没达成和解,将该租赁公司告上了法院。


02 法院最终判决租赁公司归还刘先生押金1万2000元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会判租赁公司归还部分押金,而不是全部呢?

众所周知无论何种交易,都必须签订合同,所以刘先生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需履行合同内双方应尽的义务。

但是租赁公司作为服务行业,没有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所以租赁公司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最终在扣除超出里程数的金额以及部分违约金后,返还了刘先生1万2000元。


文中刘先生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很多小众的租车公司都存在这种问题,不知道是他们故意如此,还是本就存在不规范的运营行为,所以我们在租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为此个人总结出三点,那就是一看二问三琢磨。

01 一看

所谓一看就是在选择租赁公司的时候,学会在企业信用网上查询该公司的运营状况,尤其是在经营风险一栏,一定要看明白是否有刘先生这种类似的法律纠纷,如果有那建议您最好不要选择。

而我们租车一定会去店内签合同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看看该公司的规模,有无营业执照展示,以及租赁备案许可证,如果以上条件都不满足的话,也是不建议您选择的。

再有就是到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看合同内容,尤其是各自需承担的责任,以及用车限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和工作人员沟通,或者填写补充协议。


02 二问

这就很好理解了,把自己内心的疑问全都提出来,千万不要学习网上那些小妙招,因为每个租赁公司不同,其服务和限制也都各有不同。

我们可以问问工作人员,类似汽车保养、行驶里程、行驶范围、车辆是否发生过事故、能否开具正规发票等一系列车辆使用问题。

只有你问得多了,工作人员才会拿你当回事,进而给你介绍详细的注意事项,和车辆使用规范。


03 三对比

无论租车还是其他,货比三家永远都是正理,我们不仅要对比价格,还要对比服务,如果A租车便宜,但是服务却不到位的话,我宁愿选择B公司。

因为很多时候,就像文中刘先生那样,就是因为服务不到位导致纠纷的发生,所以我们在选择租赁公司的时候,在价格相差不太多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服务到位的公司。

以上就是今天要分享给大家的“一看二问三对比”,在遍地都是陷阱的今天,我们唯有不断提到自身的分辨能力,才能保证个人利益不会被侵害。

希望以上内容会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法,也不妨在评论区提出来哦。

最后祝大家国庆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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