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伸出车外

 东江时报讯 车辆行驶过程中,一名13岁少年从天窗外探出身子,不料没过几秒,就直接撞上了限高杆,当场死亡。近日,发生在江西新余的一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疯传。

昨日,东时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一旦违法可对这种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交警部门提醒,对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有责任将此类安全法规告知孩子,有义务确保孩子在行车中的安全。

案例

13岁少年探出天窗撞限高杆死亡

10月28日,江西新余,一辆轿车在行驶中,有人从天窗探出了身子。从画面看,只见当事人的整个臀部已超出车顶。更令人心惊的是,没过几秒,这辆车行经一处限高杆,钻出天窗的人并未退回车内,而是直接撞上限高杆,当场死亡。接到报警后,江西新余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初步调查显示,死者钟某年仅13岁。目前,这起事故的其它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心痛之余,不难发现这样惊险“玩命”案例还很多。今年10月2日,国庆长假,在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上,一辆越野车不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而且还有两个孩子从天窗探出上半身,不断挥手欢呼。10月9日,浙江衢州,一辆轿车正在行驶,忽然有个小男孩从天窗爬出,然后趴在车顶用两只手淡定地扫来扫去。

分析

身体探出行驶中的车辆易发生伤亡

目前,光在网络上被曝光的就有不少,那些没被发布到网络上的,又该有多少?“孩子天性活泼好动,但不分场合、不顾危险、且无有效监管的活泼,只会给孩子带来致命危险,将一个家庭拖入悲痛的深渊。”交警部门认为,放任、纵容孩子将身体探出行驶中的车辆,在车辆突然启动、加减速、紧急刹车或发生追尾时,孩子极易因没有有效保护而被甩出车外。

同时,与其它车辆交会,或经过建筑、树木、限高杆等物体时,对潜在危险警惕性不高的孩子,极易被刮擦甚至被挤压导致重伤;而车轮带起的石子、前车抛出的物体等也极易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如同子弹一般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甚至在两车高速交会时产生的气流,都足以使孩子站立不稳、跌落路面。更有甚者,部分驾驶人粗心大意,在疏于观察孩子动向的情况下关闭天窗,极易将孩子夹伤,严重时或会导致孩子死亡。

提醒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这种违法行为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法可对当事人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认为,对未成年孩子来说,监护人有责任将此类安全法规告知孩子,有义务确保孩子在行车中的安全。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开车带孩子外出,建议给年龄较小的孩子配备合适的座椅类设备。比如0~12月大的孩子可使用安全提篮;4周岁以下孩子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下孩子可根据孩子身高,选择安全座椅或增高坐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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