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警方破获系列租车诈骗案 涉案数百万元

 东南网宁德10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叶伏国 通讯员 吴婷)伪造车主证件材料,非法倒卖租赁车辆,骗取钱财数百万元。记者从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获悉,近日,蕉城警方在泉州警方的配合下,抓获系列租车诈骗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彭某林,至此,涉及该案人员已到案9人。

据了解,2016年4月26日,小刘于泉州晋江“蚂蚁好车”公司向卖家陈某洪收购了一部二手奥迪A4小车。陈某洪向小刘出具了该车车主黄某的身份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借贷合同及车辆抵押合同、10万元银行转账截图等材料后,双方以114500 元的价格签订了车辆转押协议。

回到宁德后,小刘将该车辆以12万余元的价格转卖给刘先生。2016年7月3日,刘先生驾驶车辆到达广东省潮州市并在当地酒店留宿。次日,刘先生发现车辆丢失后,在当地警方的调查下,得知该车辆被泉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扣走。

2016年8月3日,刘先生和小刘一同到蕉城刑侦大队报警称,小刘将收购的一部二手车转卖给刘先生后,该车辆在潮州市被泉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无故扣走。

接警后,蕉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调查,蕉城警方发现陈某洪所提供的车主黄某的身份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借款合同等材料均系伪造,初步判定陈某洪有作案嫌疑。

2016年11月10日,刑侦大队民警联合泉州警方进行抓捕时,遭到陈某洪及两名同伙持刀拒捕,并将民警驾驶的商务车后挡风玻璃砸碎,刺破三个轮胎后趁乱逃逸。

为尽快破案,民警多次前往泉州、厦门、漳州、广东、河南等地调查取证。经研判分析,泉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法人刘某清与嫌疑人陈某洪银行账户往来频繁,发现广东、河南,泉州、厦门、漳州、南平等地均有类似案件发生。民警随即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串并侦查,最终锁定以刘某清、林某松、冯某、彭某林为首的10人犯罪团伙。

2017年4月至7月,民警于泉州展开抓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抓获刘某清、陈某洪、林某松、冯某、林某春、陈某林、陈某辉、林某挺等8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宝马车2部,路虎汽车1部。截止被抓获时,该团伙实施诈骗案件二十余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本案中该团伙到指定汽车租赁公司租赁高档车辆,由刘某清、彭某林联系客户,伪造相关虚假材料,再由陈某洪等人将车辆转押给外地客户。当租赁期限截止,租赁公司根据GPS定位扣回租赁车辆,导致受害人财物遭到损失。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租赁车辆期间,一定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规范操作,对车主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注重购租车后的管理与监督。尽量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有助于车辆丢失后及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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