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商发布第三季度12315消费者诉求分析报告 共享租车火了 租赁服务投诉爆增498%

 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程喆 童颖)11月5日,湖北省工商局发布第三季度全省12315消费者诉求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投诉呈现爆发式增长,租赁服务今年以来首次进入服务类投诉前十,投诉量较上年同期增加498.13%。房屋装修服务在各类投诉中增幅最大,达5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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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服务投诉井喷式增长 签合同须谨慎

第三季度房屋装修服务投诉1016件,投诉量是上年同期的6.6倍,同比增幅高达559.74%,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七位。近年来商品房市场持续火热、存量房交易占比增大,相应带来房屋装修服务消费激增,而装修公司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导致了房屋装修服务投诉量的急剧上升。从消费者投诉来看,主要是装修公司合同违约、工程质量差,施工不符合要求、装修公司服务质量差,出现问题与施工方相互推诿、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案例一:宜昌的陈女士今年9月29日投诉称,7月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一份装修合同,缴纳2.5万元费用,约定工期为2个月,但装修公司超过约定工期未完工,且单方面停工,陈女士认为不合理,遂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实际施工情况重新计算装修费用,并退还多余款项。经工商部门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诉方已向陈女士退还20000元,其他相关事宜双方同意自行协商解决。

消费提示:消费者装修房屋,一定要谨慎选择装修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务必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注意条款细节,尤其应当注意违约责任、验收条件等条款,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以防装修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装修公司推卸责任。装修合同应当包含详细的质量要求和报价清单,防止装修公司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临时加价、随意增项等,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以防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支。消费者要保存好装修合同及各种交款凭据,双方约定内容都应当以文字形式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防止出现争议时无据可凭。

 

互联网租车问题突出 新业态亟需规范

第三季度租赁服务投诉有640件,其中,车辆出租服务投诉516件,占80.63%,约为上年同期的10倍,主要反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注销账户押金不退还、还车后软件仍然继续扣费、客服处理不及时,互联网租赁汽车还车时商家以种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租车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故障产生纠纷等。

 

案例二:孙先生7月3日投诉武汉某租车公司,称其通过手机APP下单,支付2200元租车费和5000元押金,商家未在约定的下午2点提供车辆,滞留1个半小时,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各种证件,拍照才能提车,事先并未在合同中注明,消费者拒绝拍照,商家要求消费者退出,孙先生认为不合理,请求工商部门调解。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迅速约谈被诉方负责人,要求其完善手机APP订单制度并对该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经营者已将2200元租车费和5000元押金退还给孙先生,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对于新兴的共享单车消费模式,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出现不退押金、扣费异常等问题,应当及时向单车平台反馈,必要时向平台所在地或租车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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